随着宅基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,我镇坚持以群众为导向,坚持“四项原则”促宅改,落实群众利益,扎实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。
坚持群众至上、问题导向的原则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,长城镇坚持 群众至上,在宅基地制度推进过程中,充分调研群众需求,以群众为师,充分征求群众意见,以群众关心问题为导向,扎实制定宅改政策文件,稳慎推进宅改进程。
坚持分级负责、层层推进的原则。在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以来,我镇成立三级宅改组织,党委书记、镇长为镇领导小组组长,统筹谋划全镇宅改全局;工作区书记任工作区区宅改组长,统管工作区内村庄宅改进度;村负责人为村宅改小组组长,按照上级指示精神,结合村庄实际具体开展村庄宅改工作。将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调度,并纳入量化考核。组织镇、社区、村三级宅基地改革培训,确保改革精神深入基层,改革步调统一有力。
坚持试点先行、提质扩面的原则。选取党建引领突出、自然禀赋优越、村民参与意愿强烈的 3 个村为先行试点村,探索建立村级制度体系,细化村级宅改工作清单,积累工作经验。建立宅改领导小组、理事会、监事会,健全宅基地管理、流转、审批等制度,梳理一户多宅、超权证占用、非成员使用、私下流转等各类问题台账,并逐步推动落实解决。
坚持一村一案、结合村情的原则。全镇村庄发展程度不同,遗留问题存在差异,发展方向各不相同。各村庄通过充分调研,结合村情,自主谋划宅改助推方向。如以“赵氏文化”为主的沙元村;依托自然资源,兴建民宿旅游的新华村;全村统筹、异址重建的赵新庄;易宅移位、建场引商的吴湖埠村等一批结合村情,创新宅改的先行村,村庄利用村内空闲宅基地,开展综合利用,不仅有效避免宅基地资源浪费,更为村集体和村民增加收入。
下一步,我镇将坚守原则,不断夯实宅改成果,充分利用宅基地资源,创新使用方法,为村集体、村民增收提供强劲动力,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