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以来,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。孝赡养老实施以来,子女的责任被明确定义,通过签订子女赡养协议等方式,让子女回归赡养责任本位,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。
孝善养老政策将孝善养老和巩固脱贫成果相结合,形成“子女尽孝,政府尽责”的孝善新模式。庄坞镇分两步走,步步推进,真正让孝赡养老落到实处。一是子女自愿交纳孝赡资金,平均每户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子女缴纳 1000 元,由镇经管站统一接管,后与政府基金相联系,每人再补贴 100 元,平均每位老年人 1100 元,发到贫困老年人专属账号,增加脱贫户老年人的收入。二是回访落实,真正让老年人享受到由子女赡养的权利。
同时,我镇对工作人员细化分工,对存在子女赡养资金往来的贫困户中进行回访,询问贫困老年人生活现状及子女赡养落实问题,对不能按时为老人提供生活所需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,真正让子女认识到自己身上承担的责任。